书刊资料系国家财产,应自觉倍加爱护,妥善保管,注意不要污损,也不要在书刊上圈点、涂划,如有遗失、撕毁、严重污损等情况,视情节的轻重,应给予适当赔偿。为此在借阅时,应当面向工作人员翻查验看,有无损缺现象,否则应由现借阅者负责。
一、凡遗失本馆中的中文书刊,按原价赔偿。
二、遗失套书中的某一本按整套书赔偿,其余各卷不给本人。
三、赔偿后,如找到相同版本的、完好的书刊资料,在本年度持赔款收据,可前来还书退款,隔年不再办理。
四、损坏图书严重,不能继续使用的按第一条处理。
五、涂写或污损的按原价的四分之一赔偿。
六、如有窃书现象,先按原价两倍赔偿,再给予批评、教育。
以上规章制度,望全校师生配合执行。
兰田中学图书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