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料室制度
作者: 上海兰田中学图书馆
发布时间: 2019年12月9日

一、学校资料室的服务对象,主要是教师。

二、室内工具书、珍本、独本及其他书籍,原则上在室内阅读(特殊情况除外)。

三、室内的报刊杂志,原则上在室内查阅(寒暑假或超一周以上的假期等特殊情况除外,但一定要登记,按时归还)。

四、涂写、污损的书刊资料,参照赔偿制度第六条。

五、请保持室内安静,整洁、严禁室内吸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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